電機服務系數與工作制的關系
電機服務系數表示允許電機長期連續工作的最大負載率,是衡量電機連續負載工作能力的一個參數,它是為了滿足特殊應用場合或者工作制式備用的過載率,數值上為允許的最大輸出功率與額定功率的比值,工作制式是運行模式,與能力系數不應混淆在一起。
如:功率為30kW的電機,如果服務系數為1.15,那么它的實際可輸出最大功率為30×1.15=34.5kW。。
電機常見工作制有S1連續工作制、S2短時工作制、S3~S7周期工作制,不常見的有S8變速變負載的連續周期工作制及S9負載、轉速非周期性變化工作制。當運行模式與標準模式S1~S9工作制中的任何一種都不吻合,如要求電機變負荷連續運行,可以用“S1連續工作制+服務系數”等組合方式約束、表征電機性能。盡管“工作制+服務系數”組合實際上確實是一種工作制式,但不能說服務系數是工作制式。
服務系數是一個綜合指標,數值上等于最大過載率,根據三相異步電動機的運行特性,力久電機所生產電機的服務系數大小一般規定為1.15-1.25,因為使用偏低的服務系數,實際沒有實質性的應用效能;服務系數偏高,電機運行經濟性不理想。
總之,利用和使用好電動機的“服務系數”,方可使電機在規定的、合理的范圍內運行,否則,電機的初始設計必然會偏離實際負荷狀況,電機效能或得不到充分發揮或無法勝任”滿負荷”長期連續運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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